〔记者蔡淑媛/台中报导〕专抢妇女皮包的2名18岁抢匪,抢到一位每天三餐仅花数十元的贫女,从贫女笔记本发现,被害人连遗失7块钱都注明“很舍不得”,2人感到惭愧,凭着皮包里的履历表地址,从丰原一路问路到东势镇,骑车近20公里,将皮包送到贫女家中,并留字条致歉。
2嫌后来被捕,警方打电话通知罗女至警所制作笔录时,罗女证实有此事,但表示财物已经拿回,不愿制作笔录。
台中市警五分局文昌派出所昨天执行取缔酒驾勤务,副所长王文彬等发现马姓青年载国中同学张姓夜校生疾驶闯红灯,拦查发现机车置物箱竟有女性手提包、证件、皮夹,还有一把西瓜刀及失窃车牌,将他们带回调查。
2嫌坦承,5月间犯下2起抢夺案,本月13日凌晨,2人在台中县太平市寻找抢夺目标,发现罗女独自骑机车,假装问路,趁机抢走罗女放在脚踏板的手提包。
2嫌一路逃往丰原市,查看抢来的手提包,皮夹只有身分证却没钱,笔记本内详列每日所得及支出,发现罗女每月只赚3、4000元,每天三餐仅花费数十元,连遗失7块钱都在旁注明“很舍不得、已经没钱了”等字眼。
马嫌说,罗女的生活节俭得“吓人”,尤其看到其银行帐户内只剩个位数存款,更让他们惭愧,2人异口同声说: “我们把包包送还给她好了!”
凭着皮包里履历表的地址,2人从丰原市一路问路,骑车近20公里、40多分钟,将皮包送到罗女东势镇住家,不敢当面道歉,只留纸条寻求原谅“小姐,对不起!我们不知道你生活如此困苦,我们不是故意要抢你东西,抢的都还给你,请你原谅我们!”
抢匪落网 直说对不起…
“那女生每月只赚3、4000元,那么节俭,还得帮家里缴水电费,我们定期跟爸妈拿零用钱,还做坏事,实在太不懂事了!”马、张2嫌落网后,对于自己的行为懊悔不已,直说对不起罗女,更对不起家人。
2嫌说,发现罗女的经济状况后,想到对方被抢了手提包,不但丢了手机,还得重新申请身分证件,恐怕得花费数千元,立即决定送还手提包,事后还因未亲自送还,深怕对方没收到,数度致电关心,却没人接听电话,2人甚至还决定,如果罗女经济有困难,将予以资助,作为弥补。
目前就读高职夜校的张嫌表示,其父从事板模工,母亲经营化妆品业,往年生活不错,但后来投资失利,经济状况才急转直下,姊姊申请助学贷款才完成高中学业,但即使家境不佳,家人每月仍会给他几千元零用钱,他因交女友花费过多,竟铤而走险。
张嫌对罗女的勤俭刻苦、帮忙家计的行为相当感动,后悔自己抢劫行径,决定不再做坏事,白天认真工作、赚钱贴补家用,晚上则好好念书。
是家中独子的马嫌则说,其父70岁才从清洁队退休,一家人靠退休金过活,父亲很疼他,他却不学好,国中毕业未升学,到处游玩,父亲和阿嬷送他的多支手机全典当花用,相对于罗女的孝行,他感到很惭愧。
不能免刑 顶多酌减刑责
信和国际法律事务所主持律师林信和指出,抢嫌虽于事后返还被害人财物,但抢夺犯罪行为已既遂,因此不能免除刑责,顶多只能酌减刑责。
台北地检署一名检察官说,张嫌2人归还财物并表示懊悔,虽犯后态度值得肯定,但犯行本身不足取,仍必须为自己的错误付出受惩的代价,外界也不宜只看正面,而忽略抢劫犯罪带来的整体社会危害性;大众应以本案为戒。
台北地院一名资深庭长也说,若被告犯行不构成加重抢夺,只触犯刑法普通抢夺罪,则法官量刑时有可能从轻发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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